1.採現狀標售及點交,如有地上物或相關占用問題,概由得標人自理。 2.本案土地如涉人行道、巷道、水溝、受保護樹木等使用,請逕依相關規定辦理。 3.有關標脫後一切點交及繳交價款等後續事宜,同第1標號。 連結Google Map(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