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稅房地。 2.地上為林森一路242號3樓之3、4、5,共3筆國有房屋,以書面方式按現狀點交,地上物概由得標人自理。 3.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1,925,10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後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 4.依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新興地政事務所查告本案新興區新興段2小段806、813地號土地為同小段1875、1876、1877建號房屋之建築基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