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稅房地。 2.地上為五福三路61號10樓之19國有房屋,另含共同使用部分1365建號(面積2,394.68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5/10000)。按現狀辦理點交,屋內雜物概由得標人自理。 3.建物依登記面積及底價286,200元(此款已含於標售底價中)辦理移轉登記,得標金額扣除建物底價後之金額,均屬土地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