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淨零排放自治條例三讀通過全國首部淨零立法攜手市民共邁淨零社會

記者:里報.tw 林家慶 / 臺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6-22 19:57:31

  【臺北訊】臺北市議會今22日三讀通過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成為全國首部2050淨零排放地方法規,臺北市環保局表達十二萬分敬意與感謝,並說明2050淨零排放已是臺北市民共識,本自治條例後續將函報中央,俟行政院核定後公布,並於公布後6個月施行,環保局及市府各局處將落實自治條例各項規定,全力推動城市淨零轉型,與全球同步邁向零碳未來。

  環保局表示,本自治條例除成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統籌督導全市氣候調適與節能減碳工作、設置「氣候轉型基金」獎補助、鼓勵各項節能減碳、增加碳匯、氣候調適、公正轉型工作外,並以「除碳」、「創綠」、「節電」、「綠運」、「減廢」、「增匯」、「調適」及「永續」做為自治條例的八大核心項目,全面啟動氣候調適及淨零排放工作,摘述如下:除碳:消除溫室氣體排放,包括設定2030年減碳40%,2040年減碳65%,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7、建立碳預算制度§8、要求大型開發案排碳增量抵換§10、排碳大戶排碳減量§13、推廣低碳旅遊§44、鼓勵低碳認證§46等。創綠:增加綠能零碳電力,包括課以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義務§11、規劃焚化廠轉型為綠能循環園區§37、引進、推廣氫能§42等。節電:減少非必要耗電,包括要求公有與新建築揭露能耗及符合能耗標準§12、新設指示燈與廣告照明使用節能燈具,推廣減用裝飾燈§14、市府機關學校每年節電、節水、節油及減紙至少1%§47等。綠運:推廣綠運輸與電動運具,包括電動公車優先路權,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15、市府示範一般公務燃油機車2023年前全面電動化、一般公務燃油車輛2030年電動化§16、輔導計程車及物流業運具電動化§17、擴增電動車充換電設施,營造友善電動車環境§18、劃設低碳交通區,管制高排碳車輛規定時間內不得進入§19等。減廢:減少廢棄物產生,包括旅館業一次性用品減量§20、餐飲業一次性餐具減量§21、普及循環容器系統§22、網購平台包裝減量§23、塑膠包材循環§24、事業廢棄物減量§37、鼓勵使用再生水§43等。增匯:增加樹木碳匯,包括校園樹木碳匯量化、課桌椅汰為固碳材料、加強行道樹、公園綠地與森林資源碳匯管理§2、訂定碳匯經營增量辦法,保育濕地§27、監測都市樹木與森林健康狀態及碳吸存變化§28等。調適:提升抗災復原能力,包括加強建構調適能力§25、研訂氣候調適執行方案§26、推動淨零都市計畫及TOD§29、31、評估改善積淹水風險潛勢熱區§35、建置維護保水、減洪及防洪等滯洪、貯留措施§32、定期檢討維生基礎設施§33、推動海綿城市措施§34等。永續:推動自然保育永續發展,包括保育自然棲地及生物多樣性§36、推廣綠美化、造林或可食用作物栽種§38、企業公開氣候資訊、提送氣候風險報告及辦理員工教育訓練§39、訂定低碳永續採購規範§41、推動氣候變遷環境教育§45等。

  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是全國第一部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及路徑入法的地方自治法規,擘劃臺北市未來30年淨零轉型方向,為邁向零碳臺北立下里程碑。今日市議會三讀通過,彰顯臺北市追求淨零排放之決心,特別是自治條例中多項進步立法與觀念,將可加速淨零排放推動的力度與廣度。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本自治條例須經行政院核定始得公布施行,臺北市期待中央能協助儘速核定,臺北市願做台灣淨零排放的領頭羊,用以向世界宣示台灣落實2050淨零排放的行動與決心;環保局呼籲中央與各縣市能與臺北市在淨零排放道路上齊步向前,共創台灣淨零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