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挺勞工紓困 「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對象再放寬

記者:里報.tw 林家慶 / 臺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8-13 15:55:13

  【臺南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考量國內外防疫經驗,宣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勞動部也宣布再擴大「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對象,將「依法不得參加就業保險的中高齡再就業者」,以及「7月份薪資減薪2成的全時受僱勞工」納入補貼範圍,符合資格者發放新台幣1萬元生活補貼,8月23日上午10點開放申請,申請期限延長至110年9月30日止。
 
  台南市長黃偉哲於今(12)日防疫記者會表示,原先的疫情是在5月進入二級警戒,後來同月又進入三級警戒,所以針對5、6月份薪資減少的勞工朋友們有這個紓困辦法,現在因為7月27日才降為二級,所以在7月份有受到衝擊、收入有減少的勞工朋友們也納入紓困的範圍,盼真正幫助到需要的勞工朋友。
 
  勞工局長王鑫基指出,勞動部昨(11)日宣布修正原定的紓困補貼計畫及對象,但仍須有110年4月30日(全時勞工)、110年4月任1日(部分工時勞工)受僱參加勞工保險或單獨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之紀錄。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申請資格】
1. 110年4月底前有下列投保紀錄之一:
(1) 受僱參加勞工保險。
(2) 65歲以上受僱參加勞保。(新增)
(3) 已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受僱參加職災保險。(新增)
(4) 已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受僱參加勞保或職災保險。(新增)
2. 月投保薪資24,000元(含)以上至34,800元(含)以下。
3. 今年5月、6月或7月(新增)較4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者。
4. 薪資減少月份當月底須於同一僱主投保單位加保。
 
【申請方式及期限延長】
1. 110年5、6月份薪資受影響勞工已開放申請,申請時間連同7月份延長至9月30日止。
2. 符合請領資格者,請於9月30日前備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薪資減少證明影本」及「金融機構帳號」到勞動部網站https://mol-10000.wda.gov.tw登錄。
3. 8月13日10點起,開放5、6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年逾65歲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之再就業者申請。
4. 8月23日10點起,開放7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者申請。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申請資格】
1. 110年有下列投保紀錄之一者:
(1) 就業保險。
(2) 65歲以上受僱參加勞工保險。(新增)
(3) 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受僱參加職災保險。(新增)
(4) 已領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受僱參加勞保或職保。(新增)
2. 月投保薪資2.31萬元以下。
3. 兼職2家以上者,僅能領取1份生活補貼。